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提高党性修养,特此制定本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又要参加党委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1、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党内不允许有特殊党员存在。
2、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每次都参加,可以向支部书记请假,但每月至少必须参加一次。
3、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党委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准备,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4、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要尽可能选择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参加的时间召开组织生活会,并要提前发出通知,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5、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一项措施,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6、党支部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