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为确保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流程及时间节点安排
1.完善个人信息(3月11日前完成)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一栏填写学术成果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在“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中选择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进行添加。(注意:导师须对研究生填报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刊物分级、收录情况、署名次序、发表日期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
2.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3月13日前完成)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一栏提交申请。各院(部)受理学位申请后,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学习情况(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含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总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研究实践、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3.导师及导师团队审核(3月14日前完成)
导师及导师团队负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把关,重点审查:学位论文工作量与完成情况、研究数据与内容的真实性、学术规范与诚信,并综合评判学位论文是否达到送审评阅的基本学术水平与质量标准。审核通过后,导师方可签署同意送审意见。
在指导过程中,导师应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尤其要引导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人工智能等科研辅助工具。导师须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过程与撰写过程的监督指导,帮助学生明确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边界,防止对其过度依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研究成果的真实性与创新性。
4.学位论文预答辩或学科预审(3月24日前完成)
博士学位论文:须在校外评阅前公开进行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和预答辩程序,参考正式答辩的要求进行。预答辩通过后,进入学位论文检测环节。
硕士学位论文:须在校外评阅前,由学科组织3位校内导师,对学位论文的选题、学科方向一致性、学术规范性及整体质量进行预审。申请人应根据预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进入检测环节。
5.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和AIGC检测(4月6日前完成)
学位论文在校外评阅前须进行文字复制比和AIGC检测,每篇学位论文检测次数不超过2次。
首次检测: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研究生可选择“直接送校外盲审”或申请二次检测。若自然科学类≤30%,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后申请二次检测。
二次检测:检测结果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方视为检测通过。
AIGC检测结果处理:检测结果须反馈至导师进行质量把关,对于AIGC比例高的学位论文,各学科应责成导师与研究生自查修改,切实降低智能生成内容比例。
6.学位论文校外评阅(5月11日前完成)
(1)教学秘书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复制比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并按相关要求上传至外审平台进行校外评阅。
(2)评阅结果返回后,教学秘书及时将论文评阅结果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供导师及研究生查阅。
7.学位论文答辩(5月20日前完成)
各系应严格按照学位授予时间节点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8.论文终稿提交(5月27日前)
学位论文终稿提交前,研究生须严格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通知》(https://grs.sxau.edu.cn/info/1032/4338.htm)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格式检测与自查,确保论文格式符合学校规定的标准。学位论文终稿将作为上级部门及学校抽检的依据,研究生需高度重视终稿质量,提交前务必全面检查格式规范性与内容准确性,确保零疏漏、零差错。各学科和导师须对学位论文终稿及《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9.学位信息采集(5月28日前完成)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学位信息采集,教学秘书应认真审核所有学位申请人的学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最后导出学位信息数据表格,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10.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5月31日前完成)
我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学分、培养环节完成情况、预答辩、校内外评阅、答辩成绩情况及学术成果等逐项审查评议;对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投票表决。
教学秘书负责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名单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11.研究生院组织抽查审核(6月8日前完成)
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查重抽检,组织各院(部)负责人汇报学位申请材料,组织督导组专家审核博士学位申请材料。
1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6月中旬前完成)
学校拟于12月中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13.颁发学位证书(6月中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决议后5至10个工作日完成学位证书的印制及颁发工作。
14.学位论文抽检(7月6日前完成)
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格式规范性、文字复制比抽检,抽检结果将作为各培养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注意事项
1. “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本学期学位授予的环节,包括学位申请资格审查、预答辩、校内评审、复制比检测、学位论文校外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及修改、学位信息采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等环节,以上环节均须严格按照要求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操作完成,系统已设定各学位授予环节的起止时间,请务必在规定时间段提交,超过期限的申请转入下一轮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2. 各教学系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农大行字〔2022〕18号)《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文件,完成学位授予环节的组织实施。
各环节生成的相关材料参照“相关材料留档及提交”要求执行。
3. 学位论文格式须严格遵循《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版》的规范要求。提交论文终稿前,必须通过“格式检测系统”进行检测,且检测结果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三为合格。
4. 研究生提交的表格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栏目自行下载,各环节生成的材料严格按照附件2填写(尤其是各个环节签字和日期)并参照“材料留档及提交”的要求归档提交。
三、相关材料留档及提交
1.院(部)保留入档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2)《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
(3)《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情况登记表》
(4)《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
(5)《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审核认定表》
(6)《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7)《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8)《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申请书》
2.提交研究生院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2026年春季学期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基本数据表》
(2)《山西农业大学2026年春季学期博(硕)士申请授予学位情况表》
(3)《2025—2026学年度山西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4)《山西农业大学XXX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5)《山西农业大学XXX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议》
(6)《XXX学院(部)申请授予学位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情况》
(7)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格式规范检测报告
(8)博士研究生须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SCI检索报告、相关性说明(须导师签名)
(9)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PDF版和纸质版1本,硕士研究生提交PDF版,学位论文中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的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动物科学学院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