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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晋职教师教学考核办法
2012-10-12 13:51  

(二○○二年三月七日)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教育厅、人事厅有关对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实行教学考核的文件精神,真正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与本人的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结合起来,切实把“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强化学校对教师教学的监控作用,推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对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试行教学评价申报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自愿申请

凡我校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必须在职称评审的前一学期或本学期开学的一月内,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院(部)单位同意后凭个人申请到教务处领取并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教学考核申请表”。

二、院(部)推荐

各院(部)教学单位要及时对教师教学考核进行审批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收到由教学单位推荐的申请表后,会同人事处和教师所在院(部)拟定申请教师的考核安排。

三、专家考核

对教师考核评价要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校教学督导组的专家及所在院(部)的领导、同行专家组成考评组,分别对所申请的教师进行考核。

考核方法一般包括查看教案、讲稿、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听课(不少于一节课);当场测试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在考核教师课堂教学时,可采取随机检查,也可采取公开教学的方法进行。公开教学需要张贴海报,请全校有关师生参加。考核结束,要及时对所考核教师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师资科存档,作为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有效期为一年。

采取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对于集中考核合格而平时考核不合格者,视教学考核不合格对待。

教师教学考核,以后不搞评职前突击,一律放在学期教学过程中进行,对在职务评审一月内提出的教学评价申请,学校不予接受。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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