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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实验室开放工作管理办法
2012-10-12 13:55  

为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加快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对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实验教学在整个教学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关键指标。开放实验室旨在提高实验室场地、设施及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培养创新人才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提供重要场所。实验室开放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认真总结过去的经验,积极创新、突出特点、规范管理,使实验室开放富有生机和活力。

2.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创新活动的场所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实验室在完成正常实验教学任务的情况下,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开放;

3.实验室开放可由点到面逐步推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试点,实行分层次开放或部分开放,鼓励探索不同开放形式的实验教学管理模式,鼓励创新;

4.实验室开放对象应以学生为主体,辅之以教师指导的教学模式,管理以学院为主,学校为辅。

二、开放的方式与内容

1.科研课题引导型: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开放研究题目,以开放实验与科研项目结合的形式,引导高年级优秀学生进入导师实验室,参与科研活动。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阶段性成果(论文或总结报告)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评定的依据。

2.预约实验型: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开放实验课题,学生到实验室预约,根据自己的专长、特长、爱好等选做实验;开放实验课题方案设计等由学生独立自主完成,并撰写实验报告。指导教师做出评价后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评定的依据。

3.毕业设计实习型:实验室为毕业论文、设计以及生产实习活动提供场所、设备和基本条件,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指导。此类开放实验室各学院在实习活动开始前必须向相关实验室下达实习计划,实验室安排专人为学生提供仪器设备等相关指导。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实习总结等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评定的依据。

4.仪器设备开放型:实验室精密仪器大型设备对外开放。实验室公布仪器设备开放的内容和时间,学生申请进行操作训练,按照预约时间,教师进行指导。以学生或老师使用仪器设备的登记或相关成果为依据。对于大型精密仪器以操作考核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评定的依据。

5.服务开放型:实验室为充分利用先进设备和技术为教学和社会服务,开展科学实验、检测、分析等技术服务,对外开放实验培训、计算机操作实习及其它技术服务等。以各学院实验室为基本承接单位,服务收益按学校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组织管理

1.开放实验室采取学院为主体的模式管理。各学院结合实际先进行开放实验室的试点,逐步完善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同时,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支持。

2.开放实验室要编制开放指南,包括实验室功能、指导教师、拟开实验项目、实验指导等方面介绍,根据学生水平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包括查阅资料,拟定实施方案,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

4.各学院实验室应加强开放管理,记录平时成绩,确定考评内容与方法、学分比重、笔试、口试、操作、实验论文等方法,建立对学生综合实验能力考核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体系,研究开放式实验教学和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办法,防止实验室开放流于形式。

四、保障措施

1.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和实验人员开展开放实验室工作。其工作量按开放实验的不同类型进行补贴;各学院可研究提出具体意见,进行试点,如分时段计算工作量、一次性计算工作量等,成熟后推广。

2.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后,以创新学分形式记入总学分,该学分经教务处批准,可替代选修课学分,凡进行18学时的开放实验记1学分,开放实验最多不超过4学分。

3.对于以科技竞赛、创新活动等利用开放实验室进行的,学院或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4.学生的开放实验项目,可推荐或申报各种评奖和比赛。教学取得的成果,可以申报各类评奖和比赛。学生通过参赛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可被认定为学校年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省部级奖项的,指导教师可被认定为学校年度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所在实验室可同时申报学校优秀教学成果集体奖。学校对开放实验室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职称评聘、评优方面将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政策和运行机制保证其持久性。

五、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制订切实可行的实验室开放方案,提前向学生公布。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实验教师和学生的管理,校、院二级将对开放实验室进行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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